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工作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阅读:2418 2018-09-21 16:58: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1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产权安排机制作用,强化创新驱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牢牢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大战略发展机遇,积极探索和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创造、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水平,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我市知识产权全面发展,基本建成知识产权机制顺畅、创造活跃、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大市,为建成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基础。促进京、津、冀及雄安新区创新资源和成果向石家庄集聚和转化,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新格局,带动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提供支撑。

1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发展,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行力和服务效率显著提高。每年组织25家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累计实施25项专利导航评议项目,支持25项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培育2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到2021年,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植物新品种申请数量年均增长10%,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优良植物新品种等优质知识产权资源。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按照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到全面从严转变,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塑造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版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95%以上,对各类创新成果保护更加全面,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扩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实施收益实现快速增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逐年增加,技术交易市场中知识产权交易额逐年提高。

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以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建设为核心,以我市“4+4”现代产业格局为抓手,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功能完备、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6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由政府主导,加快培育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打造一支不少于100人的涵盖知识产权、法律、财税、投资、技术、管理的专家服务团队,积极培养500名以上企事业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专利质量

1围绕我市“4+4”产业格局,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选择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专利导航计划项目,通过专业性、系统性专利信息检索,对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进行筛选、比对、统计和分析,打造高端高新产业集群,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导航支撑服务,加快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企业和产品试点示范,推行国家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扩大集群规模。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选择一批中小微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试点,支撑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进一步优化我市专利申请结构,激励专利申请,强化质量导向,专利申请资助逐步向发明专利倾斜。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给予定额资助,对发明专利逐年增长且连续两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含)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企业、市属高校、市属科研院所给予奖励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4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机制,坚持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坚持行政执法模式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坚持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阻断侵权商品由制造端向消费端的扩散;坚持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整合司法审判、仲裁裁判、行政调解、维权援助等纠纷化解资源,建立多部门互动、多方位协调的大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5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开展知识产权投诉、受理、调节和维权援助服务,在政府部门、专门组织和专业人才之间建立起一套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6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恶意侵权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严格限制和联合惩戒。强化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假冒专利、商标案件行政执法和侵权处理决定的公示工作。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将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7强化涉外知识产权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防范机制,建立产品出口、参展的不侵权证明快速通道,设立风险防控下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和主动维权,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构建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法院)

(三)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8打通知识产权布局设计、培育孵化、交易流转、转化实施等全链条,大力培育专业化专利运营机构,建立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鼓励带动社会资本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强化我市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金融创新河北分平台、石家庄科技大市场等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运用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鹿泉区政府、新华区政府)

10选择部分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参与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绘制服务于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图,推动产业深度融入各类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鼓励优势企业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及风险防控,引导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规划和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四)不断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1不断完善我市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引入专利保险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为质押项目购买专利执行保险和融资保证保险,加快实现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落地,力争每年专利质押和专利保险投保金额都能实现新突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新产品,发展以知识产权组合为基础的资产管理、信托等业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12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形式出资入股,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办)

(五)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13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争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明显的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培育各类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力争每年新增获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数量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打造一批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积极贯彻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六)大力培育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

14继续强化强县工程试点示范,以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提升知识产权的规模和质量为重点,积极培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通过强县建设,有效支撑县域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5落实有关现代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政策,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我市实力较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跨地区经营,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提升集聚区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市场主体拓展知识产权代理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16实施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和满足企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建设一支多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将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知识列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子平台和分站资源和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的作用,积极推进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八)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

17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服务工作,以专利助推创新创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助力“双创”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有效对接各类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载体,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维权援助、质押融资、专利运营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鹿泉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提高执行力度和工作效率,共同推进、完成国家知识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贯彻本方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9完善投入体系。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研究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逐步完善符合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逐步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20强化督查考核。改进考核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部门和行政区划层层分解落实,并实行年度考核,确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目标全面实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21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成果,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形象。大力开展公众知识产权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培养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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