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申请商标续展,商标到期前12个月内应办理续展,约2-3个月核准完成。
商标到期前12个月内,希望继续保有该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商标续展代理委托书;
国内个人申请——身份证带签名的彩色扫描件,商标注册号;
国内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号 ;
国外个人申请——护照(及护照的中文翻译),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一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已注册的商标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希望仍继续保有该商标,可以办理商标宽展申请,继续保有该商标。
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不限续展次数
商标注册在有效期满前,商标所有人应及时在商标注册机关办理续展注册手续。不要使商标过期失效,失去商标专用权。